河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明年1月8日至13日召开
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明年1月8日至13日召开
本报讯(记者 崔虹)昨天,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: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8日至13日在石家庄召开,正式会期5天半。建议会议议程为:
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;审查河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,批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;审查河北省2019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0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草案,批准2019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0年省本级预算;审议《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(草案)》;审议《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(草案)》;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;听取和审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;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;选举事项;其他事项。
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,授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。